一、《办法》的起草背景
长期以来,基层食品监管执法采取人盯人的人海战术,眉毛胡子一把抓,该抓的没有抓到点,该放的没有放到位,监管方式粗放、监管效率低下。为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上,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到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上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结合《江苏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散装食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经营者行为规范,组织起草了《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努力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
二、《办法》起草目的
《办法》围绕信用分级、食品分类、监管分等,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作为量化指标,对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的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并结合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以期实现三个目的:一是量化信用指标,使信用评价能够服务监管;二是落实重点重管,使监管力量能够有效分配;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使行为规范能够得以落实。
三、《办法》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44号);
四、《规范》起草过程
2014年6月中旬,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草拟了《办法》讨论稿;2014年7月上旬,邀请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地监管干部和在宁的苏果、北京华联、常青藤食品等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参加《办法》的讨论和修订;2014年7月中旬,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内容简介
《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执行主体,第二章“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明确了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和信用档案的建立要求,第三章“信用评价”明确了信用评价的方式和要求,第四章“信用信息发布”明确了信用信息发布的职责和形式,第五章“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了监管等级的确定和具体监管措施的要求,第六章“责任管理”明确了信用管理中经营者和监管干部的责任管理要求,第七章“附则”对《办法》中的部分名词进行解释并明确《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