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一系列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群众期盼,坚持为民宗旨、群众路线和问题导向,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深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机制保障、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行体系,建设阳光、廉洁、法治、服务型机关,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的信息公开。推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日常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管,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结合市委市政府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的工作要求,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工作的信息公开。
(三)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客观的公开事件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
(四)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公开。根据我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公开食品药品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公开信息的内容与责任处室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办公电话等;
3.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文件(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等;
2.政策解读: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责任部门:各发文处室。
(三)规划计划
1.中长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间,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发展规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监管信息
1.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日常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管,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
2.食品药品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安全生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五)突发事件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
(六)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于社会法人,过渡期内上报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登记码等)、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当前状态、行政区划编码等信息。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七)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于社会法人,过渡期内上报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登记码等)、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截止期、处罚机关、当前状态、行政区划编码等信息。
责任部门:稽查处。
(八)资金信息
1.本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2.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
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九)人事教育信息
1.干部任免信息;
2.本单位及下设机构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及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
(十)其他信息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主动公开的程序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和归集渠道。“双公示”目录应向社会公开,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及时调整。
监管信息由相关监管责任处室定期将被查单位、检查时间、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汇总整理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办公室,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和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突发事件信息由责任处室在信息产生第一时间整理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办公室,经信息公开审查小组审查评估,重大事件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评估后,局办公室即时在局网站、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
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于社会法人,过渡期内上报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登记码等)、许可生效期、许可截止期、许可机关、当前状态、行政区划编码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由责任处室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7)日内负责在局网站、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于社会法人,过渡期内上报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登记码等)、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截止期。由责任处室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整理有关内容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办公室,办公室立即在局网站、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除监管信息、突发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以外的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由责任处室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整理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市局成立信息公开审查小组,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对公开后社会风险定期进行评估。除突发事件信息外,责任处室认为拟公开的信息需要由信息公开审查小组进行评估的,在上报办公室时一并提出。
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局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要从工作全局来整体谋划、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定研究有关措施,局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处室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对相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层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发布程序。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审查小组,细化公开的主要内容,细化信息公开和审查评估的工作程序,细化信息公开的载体类型和时限要求。要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力度,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布消费预警,及时有效地传递监管情况、安全信息和科普知识。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工作实效。要不断完善局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的信息发布机制,实行政府信息定期发布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和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数据,抓紧开发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的基础数据查询系统。要强化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丰富相关专题专栏,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要依托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科普宣传站,加大药品、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并在局大厅设置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查阅点,充实并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切实方便公众查阅。同时,逐步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车站、乡镇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置信息查阅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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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