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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来源: 南通市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6-08-12 字体:[ ]

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197号)精神,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社会公权力行使的法定要求,也是政府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非常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需要立足职能,重点推进全过程、最严格监管制度的实施,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通过公开政策引导,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及时全面地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扩大政策的知晓面,让企业和群众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应有作用和最大效应,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内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不仅能反映出政府和群众关系的密切程度,也能反映出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情况。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来讲,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认真履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职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履行法定职责,又是直接为群众服务,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既要抓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保证公开的质量,又要讲究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使群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能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的必然选择。当今时代,公开的力量就是法治的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执法部门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不是很高,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做到位,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导致公众无法了解真相,容易怀疑、误解,甚至是谣言四起。“谣言止于公开”。面对公众的质疑,必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躲避,不敷衍,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使真相“跑”在谣言前面,使“大道消息”管住“小道消息”切实维护政府形象,使监管部门的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的信息公开。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市场抽检巡查等体系、制度,做好市区药店日常抽检、巡查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黑名单”公开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公开。围绕含麻黄碱类药品、特殊药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专项整治的相关信息。

三、公开信息的范围与责任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办公电话等;

3、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文件(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等;

2、政策解读: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责任部门:发文处室。

(三)规划计划

1、中长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间,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发展规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2、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责任部门:办公室。

(四)监管信息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信息。

责任部门:药品流通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

(五)案件查处信息

一般程序的案件处理、打假治劣等情况。

责任部门:稽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六)办事服务信息

职能范围内所有办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及办理结果等。

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七)资金信息

1、本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2、政府重要专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

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八)人事教育信息

1、干部任免信息;

2、本单位及下设机构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及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处。

(九)其他信息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主动公开的程序

市局成立信息公开审查小组,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对公开后社会风险定期进行评估。

除监管信息、案件查处信息以外的上述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由责任处室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整理报送局办公室,经信息公开审查小组审查评估,局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和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监管信息由相关监管责任处室定期将被查单位、检查时间、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汇总整理后报局办公室,经信息公开审查小组审查评估,在局网站和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案件查处信息由案件承办部门定期将涉案对象、违法事项、处罚内容等汇总整理后报局办公室,经信息公开审查小组审查评估,在局网站和中国南通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

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局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定研究有关措施,局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处室和责任人。各责任部门要对相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和具体要求,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指导。要把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发布程序。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审查小组,细化公开的主要内容,细化信息公开和审查评估的工作程序,细化信息公开的载体类型和时限要求。要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及时召开新闻通气会。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和案件查办情况的通报力度,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布消费预警,及时有效地传递监管情况、安全信息和科普知识。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工作实效。要不断完善局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的信息发布机制,实行政府信息定期发布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和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数据,抓紧开发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的基础数据查询系统。要强化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丰富相关专题专栏,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要依托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科普宣传站,加大药品、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并在局大厅设置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查阅点,充实并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切实方便公众查阅。同时,逐步在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车站、乡镇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置信息查阅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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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