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大类食品,为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水果类、蔬菜、鲜蛋、水产品)。抽检样品共计140批次,合格129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蔬菜2批次(不合格项目:多菌灵、氟虫腈),水产品4批次(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鲜蛋5批次(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